二、应征资格和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具有专业水准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投稿。 三、征集须知 (一)投稿作品须符合正能量是总要求的原则,不能违反《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其他城市形象Logo和宣传语雷同或相似。要充分、生动、集成展示绩溪的文化特质、地域特色和发展成就,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构思新颖,符合政治性、时代性、地域性等特点,具有较高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二)投稿人须承诺参选作品均为原创,未在其他征集活动中获奖或在各种媒体平台上公开发表,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所有合法权益。如因所有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引发的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三)每人投稿作品不超过2件。每件作品含城市形象Logo1个,Logo须以JP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5M,清晰度不小于300dpi;一句10字以内城市形象宣传语。每件作品配以3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 (四)投稿作品包括《征集活动报名表》和作品,以压缩包形式(命名格式为“绩城”征集+投稿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QQ邮箱 317806148@qq.com 。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还,投稿人自留底稿。 (五)本次征集活动相关通知、公告及评选结果等将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cnjx.gov.cn)、绩溪在线网站(网址:www.ahjxgd.com)、掌上绩溪APP、绩溪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四、奖项设置 组织开展网络投票活动,组建专家组进行初评,综合选出城市形象Logo和宣传语入围产品各6件,其中城市形象Logo选出优胜奖1名(奖金1万元)、创意奖5名(每个奖金2000元);城市宣传语优胜奖1名(奖金5000元),创意奖5名(每个奖金1000元);若无满意作品,奖项可空缺,所获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评选结果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入围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五、特别声明 (一)所有获奖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获奖者有义务无偿协助主办方对入围的作品作进一步修改。主办方除根据本启事向获奖者一次性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获奖者不得再给任何地方任何机构使用该设计产品。 (二)入围作品如存在法律纠纷问题,取消参赛资格,发放奖金全部追回。 (三)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均视为已接受本启事所有条款。 (四)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绩溪县委宣传部所有。 中共绩溪县委宣传部 https://mp.weixin.qq.com/s/lAU4uLDWhxSHwmssYVVJ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