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贵阳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打造人文贵阳升级版,全方位阐释“中国梦”的内涵,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贵州省、贵阳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贵阳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打造人文贵阳升级版,全方位阐释“中国梦”的内涵,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贵州省、贵阳市在崇尚文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美好家园方面展现出来的精彩瞬间和感人故事,中共贵阳市委宣传部、贵州省广播电影电视协会、贵州省电视艺术家协会、贵州省电影家协会、贵阳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共同举办“追逐中国梦?筑梦贵阳”——贵阳市第二届微电影大赛,现面向全国征集优秀作品。
一、大赛主题:追逐中国梦·筑梦贵阳 二、征集时间:2015年4月中旬—8月底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年满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不到18周岁的由其监护人协助报名,不限性别、国籍和团队人数。 (二)参赛内容 1、以微电影为表现形式,围绕“追逐中国梦?筑梦贵阳”这一主题,讲述追逐“中国梦?筑梦贵阳”暨贵阳人自己的故事,展现贵阳人坚韧、快乐、文明,坚守梦想,让生命更精彩的特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正能量。 2、题材要求是具有故事性的剧情片,具有贵阳特质、凸现贵阳元素。 3、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立意鲜明,主题明确,创意新颖,画面清晰、音质优良,声音清楚,微电影普通话、方言均可。 (三)参赛作品要求 1、片长:5—20分钟。 2、影片需有完整的片头、片尾、唱词、主创人员名单。 3、作品画质要求为最低720×576(标清作品)。 4、视频格式为mp4、avi、mpg、mov。 5、设置中文字幕(鼓励中英文字幕并置)。 (四)其它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确认拥有其著作权,没有版权争议。主办方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2、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3、参赛者在其他大赛中获奖作品不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4、本次大赛不接受含有下列任何内容的作品: (1)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内容或者教唆犯罪的; (7)散布违背传统道德观念、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5、主办方中共贵阳市委宣传部拥有全部参赛作品的使用权,获奖作品将可获得参加省及国家级以上微电影大赛(节)的推选。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本次微电影大赛结束后,作者使用该影片参加其他电影节或进行商业活动均不受限制,但因此产生的因违反其他组织规定的冲突由作者负责。 6、若作者对以上条例内容有保留,须在文章中注明,否则视同自愿认可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