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县供电企业员工和农电工均可参赛;竞赛须以个人名义参加。集团公司本部员工不参加此次竞赛。 二、竞赛采取书面答卷形式,请直接在报纸答题卡上答题;答题卡可以复印。 答题卡上 ...
一、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县供电企业员工和农电工均可参赛;竞赛须以个人名义参加。集团公司本部员工不参加此次竞赛。 二、竞赛采取书面答卷形式,请直接在报纸答题卡上答题;答题卡可以复印。 答题卡上须注明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于截止日前送交或邮寄本单位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机构。 三、竞赛时间自《山东电力报》刊登试题开始至2011年3月22日结束。 四、竞赛题目以《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内容为主,部分题目出自《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供电营业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和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发布的《关于办理窃电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五、竞赛设一等奖50名,每人800元奖品,二等奖100名,每人400元奖品,三等奖300名,每人200元奖品。 六、评奖以成绩高低排序,成绩相同者以交卷时间先后顺序,成绩相同、时间相同者以抽奖的方式决定名次。抽奖在公司监察部(纪委)、政工部等有关部门监督下完成。 七、获奖名单将在2011年4月10左右出版的《山东电力报》上公布。领奖事项另行通知。 竞赛活动联系电话:80126363 801263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