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十周年,洞头区委党史区志办公室举办知识竞答活动,进一步宣传、学习《地方志工作条例》,让全社会积极参与、开发利用地方志书工作,激发爱国爱乡热情,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
为纪念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十周年,洞头区委党史区志办公室举办知识竞答活动,进一步宣传、学习《地方志工作条例》,让全社会积极参与、开发利用地方志书工作,激发爱国爱乡热情,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竞答规则 1、参赛者如实填写答题卡上个人信息。把正确答案在“○”里涂黑。 2、答卷寄交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寄件以当地邮戳为准)。并在信封正面左下方注明“竞答”字样。请寄或直接送交至:洞头区委志办 洞头区北岙街道县前路20号四楼405室,邮编325700,咨询电话63481819 63479320。 3、题目说明:本次知识竞赛内容包括《地方志工作条例》、《浙江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和洞头地方志有关知识。 4、成绩相同人数超出获奖名额时采取抽奖方式确定。获奖名单另行通知。 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 二等奖6名; 三等奖12名; 优胜奖若干名。 搜索 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