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于2016年3月30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用法治思维和方 ...
《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于2016年3月30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规范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条例》的认知,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营造食品安全共治氛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举办《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有奖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办法 1、在《宿迁晚报》(2016年5月25日至26日)、《宿迁日报》(2016年5月25日)完成答题,于2016年6月10月前将答题卡(复印有效)邮寄至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宿迁市千岛湖路9号),邮编:223800。 2、搜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药安全 健康宿迁”微信公众号,添加关注后回复“知识竞赛”进行答题。 3、登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pyp.suqian.gov.cn/”在“《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有奖知识竞赛专栏”飘窗内答题。 二、奖项设施: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5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200元;优秀奖50名,奖励50元左右纪念品。 三、获奖公布:6月15日前,在答题成绩满分的参赛者中抽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名单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宿迁日报》、《宿迁晚报》、“食药安全 健康宿迁”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领奖须知:获奖者凭有效身份证件和中奖手机号码,于2016年6月30日前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领取奖金或奖品。地址:千岛湖路9号(市委党校南门斜对面),电话:84355808,联系人:张赛、李先龙。过期不领,视为弃奖。 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