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屏山县委宣传部关于征集屏山城市LOGO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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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屏山县委宣传部关于征集屏山城市LOGO的公告 为彰显屏山城市魅力和人文精神,扩大屏山对外影响力,以更凝练、响亮、贴切和易记的方式宣传推荐屏山城市名片,进一步提升屏山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凝聚市民归属感和认同感,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屏山城市LOGO有奖征集活动。 征集内容 屏山城市LOGO 主办单位 中共屏山县委宣传部
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应准确把握屏山历史文化底蕴和现实时代特征,充分体现屏山的区域特色、文化精髓、人文风貌、传统文化、产业优势和发展历程等,提炼出城市鲜明的个性特征。 2.应征作品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紧跟时代步伐,具备国际视野,易于被不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 3.应征作品应立意新颖、定位准确、富有美感,不庸俗粗俗,符合传播规律,能够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同。 4.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不得抄袭,应具有独创性、唯一性、排他性,已宣传、已发表、已使用、已存在的不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负责,如有雷同,则以主办方收稿时间作为评判标准。 5.凡经评选入围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对作品进行再修改、设计、注册、出版、发布、宣传、使用、展示等,作者仅享有署名权,在领取奖金后主办方不再另付稿酬;未经允许,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入围单位、团体、个人均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6.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7.每位应征者只能提供1件原创作品,后附创作说明(附件1)。 征集及评选时间 征集时间:5月11日—6月24日 专家评选时间:6月27日—6月29日 投稿方式 请应征者将作品及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发至邮箱: 283550417@qq.com 联系人:邹金材 咨询电话:17738156386
评选办法 1.由主办方确定时间、邀请相关专家对所有作品进行集中评审,评审出初步入围作品;
2.主办方组织专题会议审定。 奖项设置 1.活动将评选入围获奖作品共5件,每件奖金2000元(税前),最终被确定为城市LOGO的给予奖金4万元(税前)。 2.评选结果公布后,支付应征者应得奖金。 其他事项 1.应征作品必须为未在其他地方及媒体发表过的原创作品。所有应征作品自备源文件,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对于评选出的入围作品,主办方有权修改并无偿用于展示宣传。部分获奖作品将由主办方推荐用于公益广告宣传,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灯箱、显示屏、网络、手机终端、移动电视、楼宇视频等展播。 3.应征作品必须具备真实性,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查实,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4.如作品内容相同,以主办方收稿时间靠前者确定为入选参赛作品。团队投稿的,应确保团队内部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5.如应征作品没有被主办方确定为屏山城市LOGO,该奖项将做空缺处理。 6.征集过程中因作者自身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7.应征者应征前应当熟读并了解本公告内容,一经提交应征作品,视为认可并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8.本活动一切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中共屏山县委宣传部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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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 淘客家 来自: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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