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坚定文化自信,繁荣文艺创作,推进文化浙江建设,打响“浙东唐诗之路”文旅品牌,特面向全国开展“浙东唐诗之路”美术作品主题创作活动。 快来了解一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文化馆 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执行承办单位 台州市文化馆 参加对象 知名画家,省美术家协会及以上会员,专业美术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及具有美术院校硕士以上学历的美术工作者。 活动时间 2022年7月-10月 作品要求 作品 中国画作品,艺术形式不限。尺寸不小于八平尺。鼓励精品、巨作。 主题 围绕“浙东唐诗之路”主题,展现“诗路文化带”台州段瑰丽的自然风光、浓郁的人文风情,擦亮文化名山、人文水脉、森林古道、历史遗址、名城名镇、诗路古村等诗路“珍珠”,创作一批反映台州“浙东唐诗之路”的优秀作品,打响“诗画浙江”金名片。 题材 以台州“浙东唐诗之路”为主要题材,参考范围如下:
其他可扩展至有关描写台州的唐诗宋词创作的相应画意的作品。 活动安排 征稿:
约稿 由组织方定向邀约省内外知名美术家来台州采风。7月,确定邀请画家名单,赴台州各地写生创作。9月10日前交付约稿作品。 展览 拟于2022年10月在台州举行“喜迎二十大 同绘共富路”浙东唐诗之路美术作品主题展。展出作品80件左右。 本次活动所有获奖、入展作品汇编《浙东唐诗之路主题美术作品集》。 评审 参照浙江省美术藏品征集管理办法和台州书画院收藏制度,成立不少于三人的美术作品评审委员会,对征稿、约稿作品进行评审,在专业、学术上对活动予以指导和作品质量把关,提供业务咨询和建议。 在项目经费许可范围内,根据美术家的成就及艺术价值,作品的规格、类别材质和等级,经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签字确定约稿作品收藏费用建议,由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按规定程序确认后,最终确定支付费用。 其他 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 组织方对参展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收藏单位对收藏作品拥有版权和所有权。 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本启事解释权归组织方。 活动联系人 浙江省文化馆 鲍海斌 联系方式:0571-87021200 台州市文化馆 王贻正 联系方式:0576-81820021 作品收件人:王贻正 收件地点:台州市广场中路58号 邮箱地址:809638646@qq.com 征稿收件截止时间:9月10日 https://mp.weixin.qq.com/s/rGc7McDv4-WOdq81_a1CG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