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作品征集,期待全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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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作品征集,期待全民参与!

为深入贯彻省、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两办意见”和我省“责任制规定”,巩固和深化反诈集中宣传月成果,推动反诈宣传工作持续纵深开展,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的反诈氛围,我镇将面对全社会征集反诈宣传素材。为积极参与活动,推送优秀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全民行动、无诈桥头河”。

二、主办单位

桥头河镇人民政府

三、征集内容

1.征集剧本:以反诈先进事迹、反诈防骗知识相关创作的故事剧本,围绕揭露诈骗手段、普及防骗知识、警示参与诈骗和黑灰产严重后果及展现党委政府打击治理成果等方面内容,要求以word格式展示。

2.征集短视频: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可以是情景剧、MV、动漫等;视频背景无杂音,不得有任何水印、不能插播商业广告、不能出现二维码链接;画质不低于1080P,MP4输出,不超过200M;要求标注字幕,语法表达规范,不得出现不文明用语、错别字。

四、征集时间

剧本类:7月20日前

视频类:7月30日前

五、征集奖励

评选规则:所有作品通过QQ邮箱发送至773937418@qq.com(联系电话18873886202),作品由评审组统一评定。

剧本类:一等奖1篇,奖励800元;二等奖2篇,各奖励600元;三等奖3篇,各奖励400元。

短视频类:一等奖1个,奖励4000元;二等奖1个,奖励2000元;三等奖1个,奖励1000元。点击量超过10万的视频作品另外适当奖励。

六、征集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作品主题思想积极健康向上。

2.短视频作品不得使用无版权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等一切合法权利,如因作品版权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包括(不限于)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将由创作者承担全部责任。

3.自作品提交之日起,主办单位即无偿拥有参赛作品的全部使用权与修改权,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内容的二次改编、放映、网络传播等,主办单位与作者始终享有共同署名权。

4.创作者不可授权第三方使用,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经主办单位及作者许可不得利用作品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

5.解释权归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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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 淘客家 来自: 网络
2022-7-11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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