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有奖征集定州市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标识和宣传口号的通知 为做好定州市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全民参与度和社会认同度,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享受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创建氛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定州市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标识和宣传口号,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7日 二、征集内容 定州市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标识和宣传口号 三、征集要求 创建标识主题:立足定州市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工作,体现定州市食品安全工作特色和亮点。 宣传口号:言简意赅、寓意丰富、简洁、明快、朗朗上口、便于宣传。 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者其他权利,不隐含广告语意,不参与其他评选活动。参赛作品若被采用,其作品专有权即归属定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用于公益宣传,如涉及侵权纠纷,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只接受电子投稿方式,电子投稿发送电子邮箱:dzszfsab@163.com。所有投稿作品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络方式。 五、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由定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立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选出优秀创建标识1个;宣传口号6个(宣传口号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由定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定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作为定州市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标识和宣传口号。 六、奖励方式 优秀创建标识一经采纳,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宣传口号一经采纳,一等奖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元,二等奖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元,三等奖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元。获奖信息将通过“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州融媒”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获奖者将由主办方电话通知作者领奖。 七、公告解释权:本公告由定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解释。 八、联系方式 定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312-2321101(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https://mp.weixin.qq.com/s/NMhu4e52SiW4nI1i-8zMn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