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简介 合肥市社会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2014年7月经安徽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会。基金会旨在与一切关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和团体合作,扶危济困,安老扶幼。以社会公益事业为己任,弘扬爱心,彰显公益,回馈社会,发展公益事业,共建和谐社会。 基金会于2022年3月经安徽省民政厅批准由“合肥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更名为“合肥市社会公益基金会”。为了更好的体现基金会公益宗旨、提升服务质量,增加其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基金会LOGO。本次活动由合肥市社会公益基金会主办、合肥市益民社会工作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承办、合肥市渔业协会协办。 02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截止 03 征集对象 1 设计类专业的在校师生 2 社会在职设计师(不限类别) 3 业余设计爱好者 4 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参加本次活动 04 奖项设置 最终选取录用的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元,入围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500元。所有投稿者均可获得基金会颁发的爱心证书。 05 设计总要求 每件应征作品作者须提交包括合肥市社会公益基金会LOGO设计稿、《合肥市社会公益基金会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合肥市社会公益基金会LOGO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06 设计作品要求 (1)作品须为作者原创 (2)应征作品 (3)设计标识 (4)提交电子稿时格式 (5)附有文字说明 应征作品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07 提交方式 1 网络提交:设计稿、《报名表》和《承诺书》应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题目统一为:合肥市社会公益基金会LOGO征集作品/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及签名后的《承诺书》原件也必须同时邮寄至指定地址。 2 邮寄提交:将纸质设计稿、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承诺书》签名原件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指定地址。 08 评选和决定 基金会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委员对征集LOGO设计方案进行评选,入围LOGO设计方案将通过万家热线等媒介进行公布。在征集作品中确定三件入围,择优确定一件予以录用。 9 1 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2 因邮寄延误、丢失、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评定成为基金会LOGO作品即归本基金会所有。基金会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4 凡向基金会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所有条款。基金会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5 如有疑问,可联系工作人员咨询。 10 联络方式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21118 15905654262 ? 电子邮件:hfympg@126.com ?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桐城路203号 邮编:230001 ?附件:1、合肥市社会公益基金会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 2、合肥市社会公益基金会LOGO征集活动应征作创作者承诺书 合肥市社会公益基金会 2022年4月24日 合肥市社会公益基金会LOGO 征集活动报名表 合肥市社会公益基金会标识(logo) 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承诺人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合肥市社会公益基金会(logo)征集方案&规则》(以下简称“《征集规则》”),谨向主办者承诺如下: 1、承诺人保证其为参加合肥市社会公益基金会(logo)征集活动应征作品(以下简称“应征作品”)的创作者,对应征作品拥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权。 2、承诺人保证其应征作品为原创作品,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曾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3、承诺人保证其在全球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自应征作品提交起至本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前,承诺人不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 4、承诺人确认,除主办者书面许可的情形外,无论何时何地,承诺人不以任何形式发表、宣传和转让其应征作品或宣传其应征行为。 5、承诺人确认,应征作品一旦成为合肥市社会公益基金会(logo),该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承诺人除根据《征集规则》获相应奖励外,放弃任何权利主张,并根据主办者的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6、承诺人保证其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有因承诺人的应征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由承诺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者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因承诺人的应征作品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或因承诺人的其他过错而使主办者遭受任何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主办者均有权要求承诺人采取足够而适当的措施,以保证主办者免受上述损失。主办者同时保留向承诺人追究和索赔的权利。 7、承诺人保证其承诺真实可靠,并善意履行本承诺。如有违反而导致主办者受损害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者同时保留取消承诺人应征资格的权利。 8、本承诺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https://mp.weixin.qq.com/s/rGqbqg4nhOB5dMQ6h2sSa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