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下设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绍兴大剧院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绍兴越剧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规划中的新绍兴大剧院及新组建的绍兴市歌舞剧院、绍兴市越剧团、绍兴市演艺研究院等单位。绍兴市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文艺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参与“重要窗口”建设展示靓丽“绍兴风景”。肩负起统筹推进文化发展、弘扬传统文化精神、提升城市品位形象、服务文化强市建设的责任和使命,立足绍兴、辐射全国、放眼世界,努力打造文旅融合、多元创新、传承发展的国内一流演艺企业。 根据院团发展需要,经研究,绍兴市歌舞剧院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绍兴市歌舞剧院形象标识(LOGO),有关事宜如下: #1 征集对象 #2 征集时间 #3 征集要求 2、设计方案及说明:提供彩色平面设计稿和可供编辑和输出的矢量电子源文件,格式分别为JPG和AI或CDR的图形文件,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每件应征作品必须提交200字以内完整设计说明,并附上设计者姓名及联系方式。 3、具有完整知识产权,不得与其他标识(LOGO)雷同或相似,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4 评选流程 #5 2、终选:最终由评选委员会终审,确定采用作品并进行奖励。获奖结果通过本公众号和相关平台对外公布。 奖项设置 采用奖1名:奖金5000元/名(税前) 入围奖5名:奖金500元/名(税前) 注:各设计单位或个人所获奖金的税金和作品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6 #7 电子信箱: sxsyjt0575@163.com 联系电话: 0575-85150990 注:提交投稿作品时请投稿人自留底稿,所有提交的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知识产权 2、应征作品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给主办单位造成损失,投稿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3、应征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8 #9 2、所有应征作品投稿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3、绍兴市歌舞剧院、绍兴市越剧团对本次活动规则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可本通知内容。 https://mp.weixin.qq.com/s/1a18ySnjOmjP2LoFpKf_2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