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日,消费者黎某通过电视购物购买到一款无厂名厂址等,却宣称是瑞士机芯的某品牌钻石手表。省消协接到投诉后,迅速与邮政公司沟通,成功将货款暂扣。3个月后,黎某获得了加倍赔偿。昨日,记者从省消协了解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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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日,消费者黎某通过电视购物购买到一款无厂名厂址等,却宣称是瑞士机芯的某品牌钻石手表。省消协接到投诉后,迅速与邮政公司沟通,成功将货款暂扣。3个月后,黎某获得了加倍赔偿。昨日,记者从省消协了解到,今年,省消协与省邮政局拟建立一个邮购维权新渠道,即消费者通过电视购物买到假货、次货,7天内无法与商家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可通过邮政直接将货款追回。
网购邮购成新投诉热点
去年,某消费者通过电视购物买了一双增高鞋,但效果不理想,之后接到某公司电话称如果对这双鞋不满意,则可全额退款,并表示公司将换一款其他的产品给消费者,但消费者须再付款拿货,公司接到款项后再退还给消费者。之后,公司又称为了让消费者试用他们的新产品,按照上述流程又让消费者多付2000余元。经过三次反复购物,消费者花费6000余元,但该公司迟迟未将货款退回。
这只是消费者在网购、邮购中遭遇诈骗的个案。3月3日,记者在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电视购物、网购等邮购骗局已成为2009年新投诉热点,且消费投诉呈现往县城以下蔓延趋势。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7年,上饶市消协秘书长吴寿福就发现商家一向承诺的“货到付款”,其实就是邮政“代收货款”,而先付款再验货,出现质量问题,邮政不担责的运送机制,加上商家留给消费者的,往往是虚拟的电话、地址,这使得消费者遭遇邮购骗局后往往会陷入无法维权的困局。当年,吴寿福专门就此向国家邮政总局发建议函,要求配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面对消费者邮购侵权事件,要积极协助消协部门,通过邮政与商家签订《安全保障协议》中的真实电话、地址,积极寻找商家,追回货款。据省消协透露,吴寿福的这份建议函当年被称为击破邮购骗局的第一枪,并获得中消协的高度表扬。
新机制破解维权难题初见成效
吴寿福的建议函也引起省消协的高度重视。省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省消协还专门组织到邮政公司调研,他们发现,2007年11月,国家邮政局就曾下文要求寄递服务企业受网络购物和电视购物等商家委托从事物品寄递的,应与委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并报市邮政管理局备案。
很快,消协工作人员意识到,通过当地的邮政速递局,找到发货的邮政速递局,再由他们找到经营者,妥善解决问题。因经营者想开通代收货款业务,须与邮政速递局签订入网协议,邮政速递局大多掌握着经营者尚未结算的货款。据统计,通过这一方式,仅一年多的时间,上饶市消协就先后为20余名有类似遭遇的消费者退回了货款,部分人还得到了金额不等的补偿。
去年,省消协与邮政局协作成功处理了数十起邮购骗局。
邮购维权协作模式拟全省推广
昨日,记者从省消协了解到,通过近几年全省消协与邮政部门的协作实践,省消协与省邮政局将考虑今年在全省推广邮购维权协作模式,即消费者通过电视购物、网购等邮购渠道买到假货、次货,在无法与商家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可凭借购物发票或者邮政货运单,在7天内直接与邮政取得联系。而邮政部门将凭借事前与商家签订的《安全保障协议》,与商家取得联系,并为消费者追回货款。
吴寿福告诉记者,我省是最早探索邮购维权协作模式的省份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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