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活动期间: 2013年10月14日00:00:00--11月10日23:59:59。
2. 优惠券获取方式:在活动期间,消费者可通过“积分兑换的方式”获取优惠券,积分换优惠券会场为如下会场:双十一来了的积分换券会场,100亿精品券限量兑会场,以及品牌特卖频道。
3. 优惠券分为店铺优惠券和商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可在对应店铺内购买任意商品时使用,商品优惠券仅限购买指定商品时使用。
4. 同一个淘宝用户ID活动期间只能在一家天猫店铺最多获得5张优惠券。
5. 优惠券使用时间:2013年11月11日当天。
6. 每笔订单只能使用一张用优惠券,积分兑换的优惠券仅限在2013年11月11日当天使用,超过使用时间则优惠券失效。如是使用积分兑换方式获得的优惠券,则兑换时使用的积分不再退回。
7. 优惠券的使用条件,由各个商家确认(预售商品不能使用优惠券),但仅限在对应的商家店铺内使用。消费者获得优惠券后,可登录“我的双11-我的优惠券”查看详情,点此进入>>
8. 消费者在2013年10月14日-11月11日期间,如发现同一店铺商户同一使用条件免费领取的优惠券的优惠力度大于其积分兑换的优惠券的情况,经天猫确认情况属实后,将退还消费者兑换该张券所花积分的2倍积分,退还积分将在2013年11月30日23:59:59之前发到消费者兑换积分使用的淘宝账户中。
9. 优惠券一经使用,则不可退回。
10. 用户在2013年11月11日当天使用优惠券的订单在11月30日23:59:59前交易成功且该订单使用的优惠券是在活动期间通过“积分兑换方式”获得的,则天猫将在2013年12月06日之前奖励消费者兑换该优惠券所花积分的5倍积分。若在11月30日23:59:59之后还是未成功订单(不限于小二介入、退款原因选择未收到货,导致交易关闭等原因)均无法获得该5倍积分。
举例说明: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共用积分兑换了30张券,每张券都是用5积分兑换,并在11日当天使用了其中的20张,且使用该20张优惠券的订单在11月25日前均交易成功,则天猫将奖励消费者20*5积分*5倍=500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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