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概述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有效规范淘宝客对淘宝客推广软件产品的使用,根据《淘宝客推广软件产品使用许可协议》(链接地址:http://www.alimama.com/member/register.htm?spm=0.0.0.0.GhngYJ)规定,特制定 ...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有效规范淘宝客对淘宝客推广软件产品的使用,根据《淘宝客推广软件产品使用许可协议》(链接地址:http://www.alimama.com/member/register.htm?spm=0.0.0.0.GhngYJ)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规范修订】淘宝随时可能根据业务的发展等变更本规范并在阿里妈妈网站(www.alimama.com,下同)上予以公告或以其他形式通知淘宝客,淘宝客应及时查看。如淘宝客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淘宝客推广软件产品服务;如淘宝客继续使用淘宝客推广软件产品服务的,视为同意变更后的规范。 第二章 通用规范 第三条 《阿里妈妈推广者规范》(链接地址:http://help.alimama.com/support/search_result.htm?catid=24 )同样适用于淘宝客,淘宝客应予以遵守。《阿里妈妈推广者规范》与本规范有冲突的,以本规范规定为准;本规范未规定的,按《阿里妈妈推广者规范》规定执行。 第四条 禁止淘宝客采用iframe嵌套方式推广单品、单店。 第五条 淘宝客不得自行编辑整理含淘宝皇冠店铺的页面并进行推广。如阿里妈妈提供类似推广页面的,应按从阿里妈妈网站取得的原样进行推广。 第六条 除本规范第三章另有明确规定外,淘宝客不得在阿里巴巴集团所有的网站、软件等各种资源内(包括但不限于淘宝网或天猫任何区域及宝贝详情页、帮派、淘吧、论坛、评价详情页等),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进行淘宝客推广。 第七条 淘宝客应对通过淘宝客推广获得的所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淘宝开放平台调用淘宝客API接口时获得的任何淘宝网(www.taobao.com,下同)及/或天猫(www.tmall.com,下同)的店铺、商品、用户交易行为数据等)保密。除淘宝客自身为进行淘宝客推广所需外,未经淘宝事先同意,不得复制、储存、编辑、公布、出租、出售或以其它方式披露或使用前述数据。 第八条 淘宝客在与淘宝合作期间,除非淘宝事先知悉并特别书面同意外,淘宝客不得直接或间接开展以下任一业务,从而供用户通过相应业务涉及的平台、产品或服务售卖商品(含服务)、投放广告、进行推广等: (一) 自行经营或允许第三方在其自有或进行淘宝客推广的网站、软件等渠道内经营商家平台、营销中心、广告联盟、团购服务、竞价排名服务、商品试用、商品管理等平台、产品或服务;和(或), (二) 自行经营或允许第三方在其自有或进行淘宝客推广的网站、软件等渠道内经营其他与阿里妈妈营销平台(包括阿里妈妈媒体流量平台、阿里妈妈在线推广平台)、阿里妈妈营销平台内各产品(包括现有产品及未来可能新增的其他产品)类似的平台、产品或服务;和(或), (三) 在其自有或进行淘宝客推广的网站、软件等渠道内,以直接或间接形式引导用户至非阿里巴巴集团所有的商家平台、营销中心、推广平台、媒体流量平台、广告联盟、团购服务、竞价排名服务、商品试用、商品管理等平台、产品或服务,或非阿里巴巴集团所有的其他与前述类似的平台、产品或服务。
第三章 站内淘宝客特殊规范 第九条 淘宝站内:指淘宝网、天猫及其他后续淘宝定位为淘宝站内资源的网站或产品。 第十条 站内淘宝客:指在淘宝事先允许的淘宝站内特定区域或产品范围内(以下统称为“淘宝营销产品”),使用淘宝客推广软件为委托人(以下又称为“卖家”)提供推广服务的淘宝客。解读 第十一条【推广行为】站内淘宝客推广时,应遵守如下规范: (一) 遵守相应淘宝营销产品的全部协议、规则、规范或要求等; (二) 不得以包装成淘宝网、天猫站内主搜、list的形式进行推广; (三) 不得以包装成淘宝网、天猫官方活动的形式进行推广; (四) 不得以返利的形式进行推广。前述返利特指淘宝客提供给买家的、买家购买商品可获得一定优惠(优惠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返现金、返集分宝等)的业务模式; (五) 不得在推广过程中宣传、介绍淘宝客自身和(或)其他第三方所有的返利网站、返利产品及其他与返利相关的信息等; (六) 禁止以卖家的佣金为奖励的分享模式进行推广; (七) 禁止私自向卖家收费,或使用阿里巴巴集团官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如麦麦、淘营销)外的其他产品或服务组建卖家联盟。组建卖家联盟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召集卖家交流经验、组团参加某一活动、进行线上分享,或联合拍照、仓储、营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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